震撼判決: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和陳韋傑因洩露公司營業祕密,分別被判處 10 年和 6 年徒刑,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確定判決。此外,東京威力員工盧怡尹因湮滅刑事證據罪,被判處 10 個月有期徒刑,緩刑 3 年,並需支付公庫 100 萬元。
案件背景
本案起源於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在民國 112 年至 114 年間,為新東家東京威力爭取台積電先進製程設備供應商資格,多次要求時任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和戈一平提供關鍵技術與營業祕密。這些技術資料被拍攝重製,用於東京威力檢討改善蝕刻機台表現,以爭取台積電 2 奈米製程蝕刻站點供應量產機台資格。
法律判決
去年 8 月 27 日,檢方依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之域外使用等罪起訴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並認定東京威力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追加起訴東京威力公司。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在今年 4 月宣判,陳力銘犯一般侵害營業祕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等 5 罪,判處 10 年徒刑;吳秉駿和戈一平也因不同罪名分別被判處 3 年和 2 年徒刑。
東京威力的法律责任
東京威力公司因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被判處緩刑 3 年,並需支付台積電 1 億元、公庫 5,000 萬元。此外,東京威力硬碟中尚存有台積電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涉及「14 奈米以下製程之 IC 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祕密,陳力銘、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盧怡尹因此被追加起訴。
盧怡尹的特殊情況
盧怡尹因刪除陳力銘翻拍的台積電營業祕密圖檔,涉湮滅刑事證據罪。她在發現刪除的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由東京威力陳報偵查機關,並在準備程序時坦承犯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因此宣告附條件緩刑及付保護管束。
從產業面來看,本案不僅反映了高科技企業在營業祕密保護上的漏洞,更凸顯了法律在維護國家核心技術安全方面的重要性。台積電作为全球晶片製造龍頭,其技術保護措施需要更加嚴格,才能確保公司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案件影響
此次判決不僅對台積電和東京威力產生重大影響,更為其他高科技企業敲響了警鐘。未來,企業在技術合作和人才管理上,必須加強內部監控和法律遵從,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台積電董事長魏哲家曾表示,東京威力仍然是台積電的好供應商,但公司將加強全集團的資訊管理體制,以防止技術外流。
行動呼籲
本案提醒我們,營業祕密的保護不僅是一項法律義務,更是企業競爭力的重要保障。如果你是高科技企業的管理者,建議你立即檢查公司的資訊安全制度,並確保所有員工都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科技新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本案的主要判決結果是什麼?
本案的主要判決結果是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被判處 10 年徒刑,陳韋傑被判處 6 年徒刑,東京威力公司被判處緩刑 3 年,並需支付台積電 1 億元、公庫 5,000 萬元。
本案涉及哪些法律罪名?
本案涉及的法律罪名包括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之域外使用罪、一般侵害營業祕密之意圖域外使用罪、湮滅刑事證據罪等。
東京威力公司在此案中的角色是什麼?
東京威力公司在本案中被認定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被判處緩刑 3 年,並需支付台積電 1 億元、公庫 5,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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