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台北市街頭發生一起公車擦撞事故。肇事的是欣欣客運駕駛,但警方移送偵辦的原因,不是酒駕、不是毒駕,而是「藥駕違規」。
這不是單一事件。它戳破了一個長期被忽略、卻每天都在台北街頭上演的公共運輸安全漏洞——當一位服用感冒藥或降血糖藥的司機握上方向盤,誰來幫乘客確認,「他今天真的適合開車嗎」?
表象:一起擦撞事故,揭開兩年前的會議紀錄
事故發生當下,多數人或許只把它當成另一件交通糾紛。但無黨籍士林北投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怡潔翻閱資料後發現,台北市公運處早在2024年5月16日的「第17屆臺北市市區公車營運與服務品質督導及評鑑委員會」會議中,就已經討論過這件事。
當時,委員苗怡凡點出一個關鍵:「前次會議要求業者注意所屬駕駛員藥物的使用情形,與單純注意駕駛出車前精神狀況,應為兩件不一樣的事。」
「公運處當時的回應是,已規定駕駛員出車前如服用感冒藥、降血糖藥等,應向站管人員報告。但這套『服藥須申報』的機制,兩年來到底怎麼執行、怎麼查核、怎麼究責?沒有人說得清楚。」——陳怡潔
說真的,兩年了。 一個攸關數十萬通勤族生命的制度,停留在「業者持續執行」這六個字。你覺得安心嗎?
真相:自主申報的漏洞,比你想的還大
問題的核心在於現行機制幾乎全仰賴「自主申報」。但我們都很清楚,台灣的客運業長期面臨駕駛荒,人力吃緊到爆。一個司機如果因為吃了感冒藥而通報「今天不能開」,他面對的可能是扣薪、缺班,或是同事的白眼——因為他的班得有人代。
這種結構性的壓力,讓「自主申報」變成一道虛設的門。誰會為了吃藥,冒著丟掉一天薪水的風險? 多數人的選擇是:吞下去,硬撐上路。
陳怡潔直言,這起案件凸顯「自主申報」恐有漏網之魚,必須檢討改進。但更精確地說,這不是「恐有」,而是「必然有」。只是在出事之前,沒人在乎。
各方角力:制度擺在那,為何動不了?
從2024年的會議紀錄來看,公運處並非完全沒有動作。當時的回應包括:要求駕駛服藥需向站管報告、檢查出車前精神狀態、後續要求業者持續執行。但這些動作停留在「要求」與「呼籲」的層次,並沒有進一步形成可稽核的標準作業程序。
陳怡潔提出三點具體建議:將用藥管理正式列入公車評鑑與安全稽查、建立職業駕駛用藥安全指引、以及建構友善申報與替代駕駛機制。這些建議聽起來很合理,不是嗎?但問題在於,為什麼這些理所當然的事,需要等到兩年後、等到出事,才被重新提出?
「日本國土交通省的事業用汽車駕駛健康管理制度,不只看駕駛有沒有喝酒,而是要求業者掌握駕駛的疾病、治療與服藥狀況。排班時要考量服藥時間,並建議司機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自己是職業駕駛。」
話說回來,日本的制度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它是用一次次事故、一層層法規堆疊出來的。台灣的問題從來不是「不知道該怎麼做」,而是「知道了卻不去做」。
深層影響:這不只是公車問題,是所有職業駕駛的縮影
這起事件表面上針對公車駕駛,但實際上,藥駕風險存在於所有職業駕駛——貨運司機、遊覽車駕駛、計程車司機。 台灣的物流業、客運業同樣面臨人力短缺,同樣存在司機「不敢請假、不敢通報」的文化。
如果我們只把焦點放在欣欣客運、放在台北市,那就是見樹不見林。陳怡潔的建議其實可以擴大到所有公共運輸與物流業。但現行法令對於藥駕的規範幾乎是空白,遠不如酒駕或毒駕有明確的罰則與檢測標準。
從產業面來看,藥駕管理的困難在於「合法用藥」的模糊地帶。司機吃的是醫生開的藥,不是違禁品,但副作用一樣會要命。公運處如果只把責任推給「自主申報」,等於是把安全責任全部轉嫁給最弱勢的駕駛員。真正的解方不是懲罰通報者,而是建立一套讓司機「敢說」的備援系統。說白了,業者缺人不是乘客該承擔的風險,那是業者自己的問題。
——編輯觀點
未解之問:我們還要等多久?
陳怡潔呼籲,公運處應邀集衛生局、職業醫師及藥師,共同建立職業駕駛用藥安全指引。針對具有嗜睡、暈眩、注意力或反應能力影響警語的藥物,建立專業諮詢、調班或暫停出車程序。
這些話,兩年前的會議紀錄上也許就寫過了。但兩年後的今天,我們還在「呼籲」。
一個文明的城市,不該用市民的性命來測試駕駛的藥效。台北市的公車每天載運上百萬人次,每一次方向盤的轉動,都連結著無數家庭的安危。當我們願意花大錢更新車輛、裝設ADAS(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時,卻連最基本的人因安全管理都做不好,這不是很諷刺嗎?
下一個因為司機吃藥而失控的公車,會在哪一條街上? 這不是恐嚇,這是一個兩年前就該被回答、至今仍然沒有答案的問題。
你的通勤安全,不該建立在司機的「硬撐」之上。 如果你也每天搭公車、捷運轉乘,或家中有長輩、孩子依賴大眾運輸,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藥駕」不是冷門議題,它可能就發生在你每天搭乘的那班車上。
你也可以寫信給台北市公運處或你所在的縣市交通局,問他們一句:「你們的藥駕管理機制,真的落實了嗎?」
安全,不該只是口號,而該是每一趟旅程的起點。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藥駕」跟「酒駕」有什麼不同?法律有罰則嗎?
酒駕有明確的法律罰則與檢測標準,但藥駕目前在我國法規中屬於模糊地帶,尤其是服用合法醫師處方藥後駕駛,若未發生事故,現行制度幾乎沒有任何主動篩檢或罰則,全靠駕駛自主申報。
哪些常見藥物會影響駕駛能力?
感冒藥、抗過敏藥、降血糖藥、鎮靜安眠藥、部分高血壓藥物與肌肉鬆弛劑,都可能產生嗜睡、暈眩、注意力不集中或反應遲緩等副作用,服用後駕駛風險極高,建議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自己是職業駕駛。
現行公車駕駛的藥駕管理機制是什麼?
根據台北市2024年訂定的規定,駕駛出車前如服用感冒藥、降血糖藥等,應向站管人員報告,站管須檢查精神狀態。但此機制缺乏強制稽核與標準化紀錄,實務上多仰賴駕駛自主通報,成效備受質疑。
如果我是職業駕駛,服用藥物後該怎麼辦?
最安全的做法是主動告知調度人員並請求調班或暫停出車,切勿因怕扣薪或缺人而硬撐上路。建議就醫時主動告知醫師職業駕駛身分,請醫師開立較不影響駕駛能力的替代藥物。
一般民眾可以如何要求政府重視藥駕問題?
可透過市民專線、市長信箱或向轄區市議員反映,要求縣市政府將用藥管理列入公車評鑑與定期安全稽查,並建立職業駕駛用藥安全指引與備援駕駛機制,讓制度不再只是紙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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