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高雄市衛生局去年查獲11件藥師給錯藥違規,每案開罰三萬元,提醒民眾領藥務必實踐「核、檢、詢」三步驟,確保用藥安全。
核心要點
- 高市府衛生局公布,去年共查獲11件藥師給錯藥的違規案件,凸顯用藥安全仍有潛在風險。
- 這些違規情事主要為交付藥品種類或劑量錯誤,例如誤將治療眩暈藥調劑成治療心律不整藥物。
- 一旦誤食錯誤藥品,不僅無法獲得預期療效,還可能承受不必要的健康風險,甚至產生嚴重的藥物副作用。
- 違規藥師皆坦承於交付藥品時,未再次核對處方箋、藥袋內容、藥品種類及數量,皆依《藥事法》規定處以新臺幣三萬元罰鍰。
- 為確保用藥安全,衛生局特別呼籲民眾於醫療院所或藥局領藥時,務必主動落實「核、檢、詢」三步驟。
- 「核」指核對藥袋上的姓名、性別及生日是否正確;「檢」指檢查藥品顏色、形狀或刻痕是否與藥袋描述吻合;「詢」指諮詢藥師用法用量與警語。
- 民眾領藥後應養成核對藥袋再服藥的習慣,並遵照醫囑完整服藥、妥善保存,若有任何疑慮,應主動諮詢專業藥師。
一句話結論
用藥安全是醫病雙方共同的責任,高市衛生局的嚴格裁罰是對藥師的警示,而民眾積極參與「核、檢、詢」更是保障自身健康的關鍵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