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區日前發生一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街頭刺頸案。一名陳姓男子涉嫌當眾持刀殺害其前女友巴姓女子,並造成一名試圖攔阻的王姓路人受傷。臺中地檢署於今(28日)晚間,經偵訊後認定陳姓嫌犯涉犯殺人、傷害等重罪,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已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事實陳述
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發生在昨(27日)下午5時48分許,陳姓嫌犯於臺中市西區忠明路旁,當街持水果刀刺向前女友巴姓女子頸部,導致巴女頸部大量出血。當時,一名王姓男子見狀上前攔阻,卻也遭陳嫌持刀刺傷臉部。犯案後,陳嫌隨即駕車逃逸,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緝,並於同日17時54分許,在臺中市北區西屯路旁將其當場查獲,同時扣得作案用水果刀兩支。不幸的是,巴姓女子經送醫急救後,仍因傷重不治身亡。
各方反應與偵辦進度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賴謝銓接獲通報後,立即指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進行現場蒐證及相關證據保全工作。今(28日)上午,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被害人巴姓女子遺體,後續將擇期進行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同時,為即時關懷被害人家屬,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中分會亦已啟動關懷機制,提供必要的協助與支持。
陳姓嫌犯於今日下午解送至地檢署接受複訊。檢察官綜合相關證人證述、監視錄影畫面、兩位被害人的診斷證明書以及扣案的水果刀等證據資料,認定陳姓嫌犯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及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嫌重大。其中,殺人罪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
為什麼陳姓嫌犯會被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認為陳姓嫌犯所犯罪行重大,有相當理由認定其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因此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背景補充與社會呼籲
臺中地檢署強調,對於任何暴力犯罪行為,均將秉持從嚴從速之原則依法偵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安全與公共秩序。此舉展現司法機關對維護社會安寧的堅定立場。此外,檢方也呼籲社會大眾,在面對情感糾紛或衝突時,應循理性方式處理,切勿以暴力手段解決,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進一步凸顯情感關係中理性溝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