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南投縣仁愛鄉前鄉長吳文忠因任內索賄逾800萬元,遭判刑18年6月定讞,卻在判決確定前潛逃出境,現已遭台中地檢署通緝,百萬保釋金也確定沒收。
核心要點
- 南投縣前仁愛鄉長吳文忠,於其自107年12月25日起的任職期間,透過杜姓男子擔任白手套,向承攬鄉內工程的廠商索取回扣與賄賂,檢方認定不法所得逾新台幣800多萬元。
- 此重大貪污案經台中地院一審認定吳文忠收受回扣與賄賂共16次,不法所得225萬餘元,依貪污等罪判處18年6月徒刑,全案歷經台中高分院、最高法院審理後,最終於18年6月徒刑定讞。
- 然而,吳文忠在110年2月間獲法院裁定以100萬元交保後,卻於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後、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前,即112年2月1日從桃園機場潛逃出境,至今未到案。
-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已對此聲請沒收吳文忠的100萬元保釋金,並對其發布通緝,以追究其棄保潛逃的法律責任。
- 最高法院於113年8月14日駁回吳文忠貪污案部分上訴確定,並於113年8月28日送交中檢執行,檢方隨即於113年12月3日發布通緝。
- 吳文忠其餘撤銷發回判決確定案件,經台中高分院於115年3月2日發交台中地檢署執行,檢方並於115年3月6日併案通緝,顯示司法機關對其持續追緝。
一句話結論
前仁愛鄉長吳文忠的貪污重罪與潛逃行為,不僅使其面臨嚴峻的司法制裁,也彰顯了司法機關追查到底的決心,其百萬保釋金亦已遭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