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8)日公布的最新審議結果,立法院日前送審的三項公投提案中,僅有「廢除非核家園」一案通過審查,確定將於今年11月28日與九合一大選合併舉行投開票。其餘兩案——「鞭刑」與「交通罰鍰專用」——則因不符合《公民投票法》中「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之適用條件,雙雙遭到否決。這紙公告,等於為喧騰多時的非核議題再度投下震撼彈,也讓11月的投票所,勢必成為能源轉型路線的決戰點。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在今日審議會後說明,針對鞭刑公投案,會中7位委員全數認定該案不符合《公投法》第2條第3項所規範之「重大政策」範疇。關鍵在於,現行中華民國法律體系中並無鞭刑或類似肉刑制度,此次提案雖以嚴懲性侵害、凌虐幼童及高額詐欺為訴求,但公投程序並非用來「從無到有」創設一套全新刑罰體系的工具。更深一層的考量在於,該案明確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之規定,在國際人權標準與國內法位階的雙重檢視下,難以過關。
至於「交通罰鍰專用」公投案,則經歷了三輪激烈拉鋸。游盈隆透露,表決過程中,4位委員認定其不符合重大政策要件,3位委員持反對意見,在連續三輪投票皆維持相同比數後,最終以多數決確定不通過。換句話說,這項試圖將交通罰鍰設定特定用途的提案,因為在「創制」與「複決」的定義上始終無法取得跨黨派委員的共識,終究未能跨過公民投票的法定門檻。
相較之下,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的過關顯得毫無懸念。中選會表決結果顯示,7位委員中僅1位棄權,其餘6位全數同意該案符合《公投法》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要件,順利通過成為第22案全國性公民投票。中選會今日同步發布公民投票公告,正式啟動後續行政作業。游盈隆也特別指出,本次公投所需經費預估約為8億1000萬元,這筆鉅額開銷由全民買單,投開票效率自然成為外界關注焦點——他坦言,2022年九合一選舉併修憲公投完成開票時間為晚間11時40分,「希望這次可以早一點」,言下之意也反映了選務機關對開票速度的壓力與期待。
編輯觀點:非核議題的戰場,從立院轉進街頭
這紙審議結果,表面上是一場程序認定,實則是一記精準的政治球路。廢核公投過關、鞭刑與罰鍰專用被擋,清楚畫出了中選會對「重大政策」的認定紅線——涉及既有法律體系的根本變革、或與國際人權公約扞格的議題,很難被放行。但從產業面來看,非核家園的公投過關,意味著台灣的能源轉型路線將在11月面臨一次「街頭複決」;對企業主而言,核能存廢牽動的是基載電力占比與電價穩定預期,一旦公投通過廢除非核條款,能源局勢將重新洗牌。話說回來,8.1億元公投經費到底是在解決能源焦慮,還是在延長政治對峙?這個問題,恐怕比核電廠要不要重啟更值得選民想清楚。
根據中選會提供的數據,本次三案審議呈現明顯的「一過兩不過」格局。從委員投票意向來看,鞭刑案獲得100%的不通過共識(7比0),交通罰鍰案則以4比3的微幅差距被擋下,而非核案則以6比1的懸殊比數放行。這組數字透露了一個訊號:委員們對於「何謂重大政策」的判斷,在涉及既有能源法規的調整上趨向寬鬆,但在創設全新刑罰或財政用途上則趨向嚴謹,這套標準雖然未明文寫入《公投法》,卻已透過實際表決建立起具體的審查慣例。
進一步檢視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的內涵,其提案核心在於主張「廢除《環境基本法》中『非核家園』之法定目標」,一旦公投過關,代表國家既有的非核路線將被公民投票的民意直接推翻。這不僅是能源政策的轉折,更是一場對過去十多年來朝野共識的直接挑戰。游盈隆在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強調,中選會的職責僅在於程序審查與合併投票的行政安排,對於公投案本身的政策優劣不預設立場。
值得留意的是,本次公投與九合一大選合併舉行,選務經費高達8.1億元,比起2022年併修憲公投的規模有增無減。這筆支出涵蓋了選票印製、投開票所設置、選務人員培訓、以及開票當晚的計票系統運作。游盈隆以略帶自嘲的口吻提到上次開票到深夜11點40分的經驗,這句「希望這次可以早一點」,也確實點出了合併投票最現實的痛點——當地方選舉的全台開票加上公投案的計票,動輒超過10小時的馬拉松式開票,對選務人員體力與社會信任都是極大考驗。
三案比一比:哪些過、哪些卡、理由在哪?
中選會今日的審議結果,三案命運截然不同。以下根據官方公布的委員表決結果與認定理由,整理關鍵對照:
- 鞭刑公投(不通過):7票全數認定不符重大政策要件。理由在於我國現行法律無鞭刑制度,提案屬「創設新刑罰」而非「創制或複決重大政策」,且違反《公政公約》第7條禁止酷刑規定。
- 交通罰鍰專用公投(不通過):4票認定不符、3票認定符合,經三輪表決維持原比數後以多數決否決。爭議核心在於罰鍰用途是否屬「重大政策」範疇,委員間見解分歧。
-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通過):6票同意、1票棄權,壓倒性通過程序審查。認定理由為該案涉及《環境基本法》法定目標之廢除,屬於重大能源政策的創制與複決範疇。
從這份表決清單可以清楚看出,「既存法律框架內的調整」與「從零到一的制度創新」,成了中選會委員們判斷公投適用性的關鍵分水嶺。換句話說,如果你的提案是在既有政策方向上進行修正或廢止,比較容易被放行;但如果你打算透過公投「無中生有」建立一套全新的刑罰或財政制度,那抱歉,這條路目前走不通。
話說回來,廢核公投的過關雖然只是程序審查,但接下來的兩個多月,才是真正的戰場。提案方必須在11月28日前全力動員,讓選民在投票箱前做出選擇;而反對方也勢必會結合環保團體與能源學者,對非核家園的價值與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辯護。8.1億元的公投經費,最終將換來一場對台灣能源結構的集體檢視——你我的那一票,等於是在對「核電歸零」這個延續多年的政策目標,按下一次重新設定的按鈕。
根據長期關注能源政策的智庫分析,非核家園公投一旦通過,最直接的衝擊將是《環境基本法》第23條「國家應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的條文被廢除,屆時行政院必須重新檢討核能機組延役或重啟的法制基礎。但從實務面來看,即使條文廢除,核電廠的運轉仍受《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與原能會的監管機制約束,並非公投過關就能「一鍵重啟」。換句話說,這項公投的象徵意義大於立即的實質影響,但長期而言,它確實為能源配比的調整打開了一扇法律之門。
數據背後的啟示
中選會今日的三案審議,表面上是三項提案的生死判決,實則為《公投法》的適用界線畫出了一條具體的「判準光譜」。鞭刑案100%否決、交通罰鍰案以4比3驚險擋下、非核案以6比1輕鬆過關——這組數字清楚告訴我們:公投不是什麼都能投,涉及國際人權公約的紅線不能踩,財政用途的創設需要更細緻的論證,而能源結構的調整則被委員們視為最具「重大性」的政策領域。
從選務層面來看,8.1億元的經費投入與合併投票的規模,勢必讓11月28日成為台灣民主史上又一次大規模的民意動員。游盈隆那句「希望這次可以早一點」的期待,背後其實是對選務效率與社會成本的深刻焦慮。畢竟,當開票時間從傍晚延伸到深夜,每一分鐘的延遲都可能成為爭議的火種。
回歸到最核心的問題:廢除非核家園公投的過關,到底是在解決能源問題,還是在創造新的能源問題?這沒有標準答案,但11月28日走進投票所的那一刻,你手中那張選票所代表的,不僅是對核電存廢的態度,更是對台灣未來能源結構想像力的投票。話說回來,如果能源轉型的路徑能早點在專業辯論中取得共識,我們或許就不需要每次都用8.1億元來換一次集體表態了。
行動呼籲:別讓你的能源未來,被別人的態度決定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確定成案,11月28日你將有機會直接對台灣的能源結構表達立場。但關鍵不僅在於投下那一票——在投票之前,你值得花時間弄清楚核能發電的風險與成本、再生能源的發展瓶頸、以及燃氣過渡期的空污代價。建議你現在就上網查閱台電歷年電力供需報告、經濟部能源局的長期負載預測,並追蹤正反雙方在辯論會上的具體主張。別讓你的選擇建立在口號或情緒之上,也別等到開票當晚才發現——原來8.1億元買單的,是你我對能源議題的集體冷漠。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公視新聞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什麼時候投票?
該公投案確定於2026年11月28日,與九合一地方選舉合併舉行投開票。
鞭刑公投為什麼被中選會否決?
中選會7位委員全數認定不符《公投法》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要件,主因是現行法律無鞭刑制度,提案屬創設新刑罰而非調整既有政策,且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規定。
這次公投的經費大概多少?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表示,預估本次公投所需經費約為新台幣8億1000萬元。
交通罰鍰專用公投為什麼沒通過?
該案以4比3的表決結果被認定不符合重大政策要件,經過三輪投票皆維持相同比數,最終以多數決不通過,委員間對罰鍰用途是否屬「重大政策」範疇存在見解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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