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掏空案入監後,其胞弟、前副董事長孫道亨與前總務部協理林世章,涉嫌利用代墊款、郵政禮券核銷及公司租車等方式,替孫道存夫妻支付生活開銷,造成太電損失約900萬元。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特別背信罪起訴兩人。
資金流向:禮券核銷與租車
自2017年9月29日起,孫道存入監服刑後,便不再於太電任職,公司依法不得再給付其薪資或其他財產利益。然而,孫道亨與林世章卻繼續安排公司資金支付孫道存夫妻的生活開銷。
林世章於2017年8月指示公司員工,以「代墊款」名義,自太電台新銀行帳戶匯款10萬元至其個人帳戶,再由不知情的王姓員工前往台北安和、信維郵局購買郵政禮券共計11萬元。這些禮券以「公司發放尾牙」、「員工生日禮金」等名義兌領現金,最後交由孫道存秘書轉交其妻子吳逸玲,供夫妻二人日常花用。
核銷手段:偽造文件掩蓋真相
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間,林世章以個人帳戶墊付禮券款項,再由王秋敏製作不實核銷資料,經孫道亨核准後向公司請款,以掩飾資金實際流向,累計使太電損失243萬2210元。
此外,自2017年11月起,林世章陸續以太電名義承租3輛車,提供孫道存、吳逸玲使用,並指派不知情的太電司機駕駛,直至2021年11月15日止,太電就3輛車至少支出657萬1640元。
司法介入:特別背信罪成立
承辦檢察官姜長志偵查認定,孫道亨、林世章利用代墊款、禮券核銷及公司租車等方式,持續替孫道存夫妻支付生活開銷,合計使太電損失約900萬元,均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2人多次以相同手法侵害公司法益,屬接續犯,應論以一罪。
另認定吳逸玲取得243萬2210元及657萬1640元不法所得,建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
從產業面來看,這起案件揭示了企業內部監督機制的缺失。孫道亨與林世章能夠長期瞞天過海,反映出太電在財務管理和內部稽核方面的漏洞。這不僅損害了公司股東的利益,也對企業形象造成了嚴重打擊。未來,企業應加強內部監控,提高透明度,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展望與影響
此案件的偵破對於台灣企業界具有警示意義。一方面,它提醒企業管理者必須建立健全的內控制度,避免個人利益侵佔公司資源;另一方面,也呼籲監管機構加強對企業的監督力度,確保市場公平競爭。此外,股東和投資者應更加關注公司的財務報告和管理層行為,以保護自身權益。
這起案件的審判結果將對台灣企業治理產生深遠影響,希望各界能從中汲取教訓,共同推動企業文化的正向發展。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孫道存為何入監服刑?
孫道存因涉及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的掏空案,於2017年9月29日入監服刑。
孫道亨與林世章被控什麼罪名?
孫道亨與林世章被控特別背信罪,涉及利用代墊款、郵政禮券核銷及公司租車等方式,替孫道存夫妻支付生活開銷,造成太電損失約900萬元。
太電損失了多少錢?
太電因孫道亨與林世章的行為,合計損失約900萬元,其中包括243萬2210元的禮券核銷費用和657萬1640元的租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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