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涉及學生隱私的性平事件,讓台北市立萬芳高中成為輿論的焦點。根據監察院28日通過的糾正案,萬芳高中在校園性平事件的處理上存在嚴重問題,甚至在教師被判有罪後仍未能妥善調整其職務。
事件始末
2025年1月,萬芳高中劉姓教師利用專題指導教師及兼任試務組長職務,要求學生拍攝裸露上半身影片,並過度監控學生隱私,甚至要求與學生以「父子」互稱。學生家長於2025年2月向台北市教育局陳情並提出校園事件申請,校方隨即暫時調整劉姓教師的行政職務。
調查過程失能
萬芳高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於2025年4月受理案件後,由外聘調查小組作出「性騷擾不成立」的決議。然而,校方卻在同年8月調查期間,再度回聘劉姓教師擔任研發處試務組長。面對家長申復及教育局多次要求釐清事證,校方的處理方式卻顯得敷衍。
政府介入
直到台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職權啟動調查,才認定校園性別事件屬實,劉姓教師隨後遭校事會議及考績會記過。2026年,劉姓教師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3年10個月徒刑。
從產業面來看,此次事件不僅暴露了校園性平機制的漏洞,更反映了教育主管機關在監督上的缺失。台北市教育局在處理此事件上的拖延和不作為,無疑讓受害學生及其家長感到失望和憤怒。教育是培養下一代的重要環節,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性平處理機制,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是當前亟需解決的課題。
監察院糾正案
監察院於2026年7月28日通過糾正案,指出萬芳高中性平會審議及申復機制流於形式,成員未善盡把關責任,有嚴重怠失。監察院進一步指出,校方組成的外部調查小組有數名委員任職於相同單位,且名單與另1起正在重審案件的調查委員組合相同,可能將調查權限集中於特定人員或機構。
教育局的責任
監察院認定,萬芳高中相關處置已嚴重忽視受害者權益,不僅違反兒少權益及專業倫理,也在校園中形成性別不友善氛圍。監察院同時指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在事件處理過程中未善盡適法監督職責,同樣被發現有處置不當的情況。
行動呼籲
面對如此嚴重的性平事件,我們不能袖手旁觀。家長和學生應提高警覺,遇到類似情況應立即向相關單位求助。同時,教育主管機關也應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健全的性平處理機制,確保校園安全。若您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萬芳高中性平事件的起因為何?
萬芳高中劉姓教師於2025年1月利用專題指導教師及兼任試務組長職務,要求學生拍攝裸露上半身影片,並過度監控學生隱私,甚至要求與學生以「父子」互稱。
校方如何處理此事件?
校方於2025年2月暫時調整劉姓教師的行政職務,但同年8月調查期間再度回聘其擔任研發處試務組長。直至2026年,劉姓教師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被判有罪,校方才對其進行紀律處分。
監察院如何評價校方處理?
監察院認定萬芳高中性平會審議及申復機制流於形式,成員未善盡把關責任,有嚴重怠失。校方組成的外部調查小組可能存在調查權限集中的疑慮,並嚴重忽視受害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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