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今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相關規定。新法將於公布6個月後生效,未來繼承人的特留分僅限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祖父母。
事實陳述
立法院於今日審議《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並三讀通過由國民黨團提出的再修正動議版本。修法後,《民法》第1223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 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 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 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 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特留分是指繼承遺產時,需保留一定比例給特定繼承人的制度,並透過法律保障該特定繼承人最少可分得之遺產比例。此次修法前,即使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並未提及,其兄弟姊妹仍能分配到部分遺產。
各方反應
對於此次修法,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兄弟姐妹特留分制度已存在將近一個世紀,如今一般家庭結構早已出現巨大轉變。本次修法並不是取消手足繼承權,而是當事人若已明確依自身意願立下遺囑,其兄弟姐妹就不再享有法律強制保障的特留分,讓遺產分配更貼近被繼承人意願。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指出,過去《民法》是基於大家族共同生活背景制定,與當代社會已有不同。硬性規定不僅造成手足對簿公堂,也違背當事人意願。陳昭姿強調,廢除手足特留分是台灣社會的高度共識,包含德國、日本也已廢除多年,修法不是要弱化手足之情,而是讓繼承回歸財產制度,讓特留分留給真正有實質依附關係的人。
背景補充
法務部於去年(2025)年回應台灣遺囑協會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提案時表示,會於去年底提出報告,並於今年初啟動修法。今年4月立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開始審查國民黨立委提出的20個草案版本,後續法務部也於6月提出草案,最終於今日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提出之再修正動議版本。
從產業面來看,此次修法反映了現代家庭結構的變遷,以及社會對於個人意願的尊重。未來繼承制度將更加靈活,有助於減少家庭糾紛,並確保遺產分配符合被繼承人的真實意願。
此次修法不僅是法律上的調整,更是對當代家庭關係的一次重新定義。對於許多家庭來說,這意味著更自由的財產分配選擇,但也需要更多人了解和適應新的繼承制度。
行動呼籲
如果你對繼承制度有所關注,不妨花些時間了解此次修法的影響。建議在立法院正式公布新法後,及早與法律顧問溝通,確保自己的遺產分配計劃符合新法規定。同時,也可以考慮參加相關的法律講座,了解更多繼承法的最新動態。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公視新聞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特留分?
特留分是指繼承遺產時,需保留一定比例給特定繼承人的制度,並透過法律保障該特定繼承人最少可分得之遺產比例。
此次修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此次修法主要內容是刪除《民法》第1223條中「兄弟姊妹特留分」相關規定,未來繼承人的特留分僅限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及祖父母。
修法後,兄弟姊妹還有繼承權嗎?
修法後,兄弟姊妹仍保有繼承權,但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已明確立下遺囑,兄弟姊妹將不再享有法律強制保障的特留分。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