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宣布,將對「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進行大規模修法。此次修法旨在解決過去常見的都更案切小塊轉向危老途徑的問題,並通過多項措施促進老舊建物的加速重建。
修法重點:落日條款刪除與容積獎勵調整
此次修法最重要的變動之一是刪除危老條例的落日條款,使其成為常態法規。此外,為了促進老舊建物的重建,未保存登記的老屋合法認定標準將由各地方政府自主制定快速認定標準。
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方面,危老條例將比照都更條例,提供40%的減免優惠。而在容積獎勵方面,修法規定重建基地規模500平方公尺以下的個案,最高只能取得基準容積1.2倍、原容積1.1倍的容積獎勵;500平方公尺以上的個案,容積獎勵上限則維持基準容積1.3倍、原容積1.15倍。
值得注意的是,若實施者希望突破容積獎勵上限,可以通過捐贈婚育宅的方式,取得基準容積最高1.45倍的容積獎勵。這些捐贈的婚育宅將優先提供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入住。
各方反應:管制都更轉危老引發討論
對於此次修法,業界反應不一。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指出,修法草案主要針對基地規模,分級提供容積誘因,讓小基地的容獎與一般重建盡量拉到相近的起跑點,再從捐贈婚育宅的角度,提供另一條獎勵途徑。
然而,也有業者擔心,新的管制措施可能會增加重建過程的複雜性和成本。他們認為,雖然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公平和透明,但可能會導致部分地主對重建失去興趣。
背景補充:都更轉危老現象頻繁
過去,許多都更案在審議過程中,由於需要取得100%的地主同意,往往會選擇將基地切割成小塊,轉向危老途徑進行重建。這種做法雖然加快了重建速度,但也引發了不少爭議。
例如,一個審議中的都更案基地規模剛好符合都更案最小基地門檻1千平方公尺(約302.5坪),但為了轉軌危老審議,地主會切割出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的基地轉軌危老審議,導致另外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不符合都更案最低基地規模門檻而無法繼續走都更程序。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修法草案要求地方政府協調並訂出明確標準,維持原都更案審議,或准許切割小塊走危老途徑,最終都更和危老只能選擇一個途徑審議。
從產業面來看,此次修法有望在一定程度上規範都更轉危老的現象,提高重建過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然而,業者和地主可能需要更多時間來適應新的規定,這也可能影響重建市場的短期表現。建議業者和地主密切關注修法進程,並提前做好準備。
此次修法將對臺灣的城市更新和老屋重建產生重大影響。讀者們不妨多關注相關政策的最新動態,了解如何在新的法規框架下進行有效的重建規劃。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危老條例修法的主要目的有哪些?
主要目的是刪除落日條款,使危老條例成為常態法規;調整容積獎勵標準,促進老舊建物的加速重建;管制都更轉危老的現象,提高重建過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修法後,小基地的容積獎勵上限是多少?
修法後,重建基地規模500平方公尺以下的個案,最高只能取得基準容積1.2倍、原容積1.1倍的容積獎勵。
地主如何突破容積獎勵上限?
地主可以通過捐贈婚育宅的方式,取得基準容積最高1.45倍的容積獎勵。這些捐贈的婚育宅將優先提供新婚2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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