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3筆警報!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一審被判應執行17年。柯文哲日前聲請撤銷或變更科技設備監控,高院認為仍有接受科技監控的必要,但為減少監管成本,裁定自今年8月5日起,將電子腳鐶改為負擔較輕的電子手鐶,至明年1月14日止。
科技監控的必要性
柯文哲自去年9月15日至今年6月16日,共觸發3803筆三級告警,其中98%屬系統異常。高院認為,柯文哲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一審分別判刑13年、2年、3年6月及2年6月,應執行17年,部分罪名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刑度非輕,客觀上仍存在規避審判或刑罰執行的誘因。
柯文哲的抗辯
柯文哲主張,他身為民眾黨創黨主席,有前往近海地區或金門、馬祖、澎湖等外島從事政治活動的必要,且自己長年投入公共事務,社會識別度極高,行蹤幾無隱匿可能,加上已提出7000萬元保證金,並遭限制出境、出海,已足以防止逃亡。他認為,配戴科技監控設備後,每隔數小時須搭配手機回報位置,也要隨時注意電池電量,前往鄰近海邊還可能觸發警報,必須頻繁向科控中心、法警室回報,不僅耗費人力,對他而言也是一種「屈辱」,認為現行監控手段違反比例原則。
高院的裁決理由
高院合議庭認為,柯文哲在國內外具有深厚政治及經濟實力,對證人及共同被告也有相當影響力,具備在境外生活的資力與能力。此外,柯文哲自去年9月15日至今年6月16日接受監控期間,共觸發3803筆三級告警,其中僅53筆、約1.3%與較接近海岸有關,其餘多發生在市區或住宅,原因包括「載具離線超過30分鐘」、「載具異常」等,難以認定是試圖逃亡。
科技監控的未來走向
高院合議庭指出,目前電子手鐶主要適用於逃亡可能性較低、配合度較高者;電子腳鐶則主要用於配合度較低、逃亡可能性較高或實施居家監控者。柯文哲無其他犯罪或遭通緝紀錄,也沒有居無定所等情況,尚無以高強度電子腳鐶持續監控的必要。高院審酌,3000多筆告警中約98%屬系統異常,改採電子手鐶也可減少轄區警員頻繁確認警報真假的工作量及監管成本。
從產業面來看,科技監控的應用正在不斷進化。高院的裁決不僅考慮了柯文哲的特殊情況,也反映了科技監控在司法領域的應用正在變得更加靈活和人性化。未來,隨著技術的進步,監控設備的精度和穩定性有望進一步提高,為司法公正提供更多支持。
科技監控手段的調整,不僅影響到受監控者的日常生活,也涉及到司法公正與人權保護的平衡。作為讀者,我們可以思考:在確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如何更人性化地對待被監控者?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柯文哲為什麼需要戴電子腳鐶?
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一審被判應執行17年,為了防止逃亡,法院裁定他需配戴電子腳鐶進行科技監控。
高院為什麼同意將電子腳鐶改為電子手鐶?
高院認為,柯文哲觸發的3803筆警報中98%屬系統異常,且他配合度較高,改戴電子手鐶可減少監管成本,同時不會影響監控效果。
電子手鐶和電子腳鐶有什麼不同?
電子手鐶主要適用於逃亡可能性較低、配合度較高者,重量較輕,對身體負擔較小;而電子腳鐶主要用於配合度較低、逃亡可能性較高或實施居家監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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