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農曆年期間,花蓮鯉魚潭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天鵝船翻覆意外,導致一名九歲幼童不幸喪生。這起悲劇不僅敲響了水域遊憩安全的警鐘,更意外揭露了地方與中央在水域管理與安全檢查權責上的模糊地帶,讓花蓮縣政府與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稱縱管處)之間,就「誰該負責」的問題,展開了一場羅生門般的攻防戰。
悲劇揭露管理真空?花蓮縣府與縱管處的權責爭議
這起天鵝船事故發生後,縱管處隨即要求花蓮縣政府及相關業者,提供船隻的定期檢查合格資料。然而,令人訝異的是,縣府觀光處竟然拿不出這些關鍵文件。更諷刺的是,花蓮縣政府在去年六月才剛廢止了行之有年的《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這份自2007年起將水上腳踏天鵝船列為浮具,並規範其檢查、丈量、註冊及給照的程序,在廢止後至今,卻未訂定任何新的自治法規來銜接,使得水域遊憩的安檢標準頓時陷入真空。目前,在船隻安全疑慮未完全解除前,鯉魚潭的天鵝船水上活動已被依法暫停。
對於外界的強烈質疑,花蓮縣府觀光處卻有不同的看法。他們表示,縱管處要求縣府訂定載客小船自治條例,根本是「沒有法源依據」。縣府觀光處強調,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的規定,鯉魚潭水域的主管機關其實是縱管處,縣府僅需負責業者的商業登記,而非營運許可。換句話說,縣府認為,水域遊憩活動的許可、安全巡查、救生員配置及業者投保等監督管理責任,理應由水域主管機關縱管處來承擔,因此縣府廢止舊有作業程序是「合理且合法」的決定。
縱管處反擊:安檢資料何在?地方自治條例之必要
不過話說回來,縱管處對於縣府的說法並不買單。他們指出,縣府拿不出腳踏船安檢資料,這本身就顯然是長期以來沒有依照作業程序進行安檢的證據。縱管處認為,雖然他們是水域遊憩活動的管理及場域主管機關,負責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例如水上腳踏車、立式划槳及獨木舟等)的「活動」及水域使用「秩序」進行規範與管理,但這並不代表地方政府可以完全卸責。
根據縱管處所提出的權責劃分,其實各方都有其職責所在:
- 花蓮縣政府: 負責載客小船及浮具等業者的商業登記、浮具的安全檢查,以及小船業者的營業登記。
- 交通部航港局: 負責船舶(含小船)設備的安全檢查。
-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負責水域遊憩活動的管理及場域主管機關,就活動本身與水域使用秩序進行規範。
縱管處進一步指出,縣府在去年六月廢止了相關作業程序,卻沒有新的自治法規來銜接,這才是造成目前安全疑慮的癥結點。他們認為,縣府理應訂定一套新的自治法規,來確保水域遊憩活動的安全。
「縣府拿不出腳踏船安檢資料,顯然長期沒有依作業程序進行安檢。自去年六月廢止後,至今沒有訂定新的自治法規來銜接,因此在船隻安全疑慮未解除前,依法暫停天鵝船水上活動。」縱管處如是說,語氣中透露出對地方政府未能善盡職責的擔憂。
釐清權責,確保水域遊憩安全刻不容緩
說真的,這場地方與中央的權責爭議,讓大眾不禁要問:究竟誰才能真正為鯉魚潭水域遊憩的安全把關?目前看來,雙方都堅守自己的立場,縣府只強調將「持續與中央主管機關保持橫向聯繫」及跨機關合作、聯合稽查機制,但對於如何填補法規空窗,以及實際的安檢責任,似乎仍未有明確的共識。
確保水域遊憩安全,不應成為各單位互踢皮球的場域。這起悲劇提醒我們,無論權責劃分如何細緻,最終目的都是要保障民眾的生命安全。當務之急,是花蓮縣政府與縱管處應放下爭議,共同找出解決方案,建立一套無縫接軌且有效率的水域安全管理機制。畢竟,遊客來到花蓮,是為了享受湖光山色,而不是將自己的安全置於不明確的法規邊緣。
展望與影響
這起鯉魚潭天鵝船事件,不僅僅是一起單純的事故檢討,它更深層地反映出臺灣許多觀光景點在水域遊憩管理上可能存在的通病。當地方政府與中央主管機關在權責上無法達成一致,最終受害的將是遊客的安全與地方觀光產業的信譽。未來,如何透過跨機關合作,甚至修訂相關法規,來更明確地劃分並落實水域遊憩的安全管理責任,將是政府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唯有建立一套清晰、嚴謹且執行力強的安檢與管理體系,才能真正重建民眾對水域遊憩活動的信心,並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