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於今天(26日)進行一審宣判,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及違背職務行賄與圖利罪,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罰金,並褫奪公權五年。對於這項判決,沈慶京今晚透過臉書發表聲明,表達深感悲憤與不服,強調將依法提起上訴,以爭取個人清白,並指出京華城是受害者。
案件一審宣判結果與法院認定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2時30分的宣判結果,沈慶京被認定為獲取京華城高達20%的違法容積獎勵,曾行賄時任市議員應曉薇新台幣5250萬元,以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新台幣210萬元。法院同時認定沈慶京與公務員共同犯下圖利罪。此案最初由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及圖利(共犯)罪名起訴,並具體求刑17年,經過一年多的審理後,今日做出判決。
在判決後的強制處分庭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交保金額維持新台幣7000萬元。至於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各被加保新台幣3000萬元。本案仍可依法上訴。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嚴正聲明與各方反應
沈慶京於晚間透過臉書發文,對判決結果表達強烈不滿。他聲稱:「對於今天的判決,本人深感悲憤與不服。」沈慶京進一步解釋,台北市政府在30多年前曾強迫京華城捐贈2400坪土地(市價至少240億元以上),以換取較高的容積保障,然而七年前卻突然被柯文哲的副市長林欽榮沒收。他強調京華城是依法提起陳情,而檢察官卻指控陳情行為是犯罪,完全曲解了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
沈慶京在聲明中堅稱:「京華城是受害者,權益至今沒有回復,反而被羅織入罪,我深感不服,我將依法提起上訴,爭取清白。」他同時提到,台北地院突然增加他新台幣3000萬元的交保金,讓他感到想像不到也措手不及,即使目前正在辦理交保,內心仍無限悲傷。
案件背景與爭議焦點回顧
「京華城案」的核心爭議在於其土地容積率的計算與變更。此案涉及京華城過去的土地開發案中,是否透過不法手段獲取超額的容積獎勵。檢方認為,沈慶京為此不惜行賄相關公職人員,以達到不法圖利的目的。而沈慶京方面則一再強調,京華城過去是因配合政府政策捐地,並在容積率上應享有合法權益,其後續的陳情行為皆屬人民憲法所賦予的權利,並非犯罪。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結果為何?
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天(26日)宣判,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及違背職務行賄與圖利罪,遭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罰金,並褫奪公權五年。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對判決有何回應?
沈慶京表示深感悲憤與不服,認為京華城是受害者,權益未獲回復反而被羅織入罪。他已透過臉書發文聲明,將依法提起上訴,爭取清白。
本案主要爭議點包含哪些?
本案主要爭議在於京華城是否透過行賄前市議員應曉薇與前市長柯文哲,以獲取高達20%的違法容積獎勵。沈慶京方面則主張,京華城曾因配合政府政策捐地,並強調陳情行為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並非犯罪。
後續觀察
由於本案仍可上訴,未來預計將進入二審程序。沈慶京已明確表示將依法爭取清白,這意味著「京華城案」的法律攻防戰將會持續,各界對於後續發展仍高度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