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高中斥資5.7億元興建的多功能活動中心,2021年風光啟用後委外經營,卻在短短三年多內因營運成本過高、民眾使用意願低落而提前解約。校方收回後空置數月,今年一月才重新開放,卻遭審計單位點名缺乏完整經營策略、財務資料散落,儼然成為公共建設「蚊子館」前的警戒案例。
這座位於新屋區的多功能活動中心,設有溫水游泳池、籃球場、羽球場與體適能健身設施,是當地少見的大型運動場館。桃園市政府2016年配合新屋國中改制為高中而規劃興建,原意是讓學校與社區共享資源。然而,當建設硬體到位之後,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
權利金一年30萬的代價:營運方為何做不下去?
根據審計處資料,新屋高中2021年4月與民間廠商簽訂五年營運移轉(OT)契約,每年權利金30萬元,廠商投入相當人力與設備後,於2022年1月25日正式對外營運。表面上條件不算嚴苛,但實際營運後,業者發現場館空調、溫水泳池加熱、水電等維護費用遠超預期,加上在地民眾付費運動的習慣尚未養成,收支始終無法平衡。
經營效益不如預期的壓力下,廠商在2024年11月提出提前終止契約,雙方於去年8月31日正式解約。從簽約到退場,真正營運時間僅約兩年半,連原訂五年合約的一半都不到。校方接手後並未立即開放,直到今年1月才重新對外營運,這段空窗期也讓地方民眾質疑:花了大把納稅錢建設的場館,為何放著不給用?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每年30萬權利金對民間廠商來說確實不重,但這起案子的核心問題在於「成本結構錯估」。溫水游泳池的加熱與除濕費用是所有運動場館中最燒錢的項目之一,而新屋地區的人口密度與消費力能否支撐這樣的營運成本,在招商階段顯然沒有被認真估算。如果地方政府未來推動類似的OT案,應該將水電補貼或分級收費機制納入契約設計,否則只是在把民間廠商當作短期代罪羔羊——賠錢走人後,留下的是更難收拾的閒置場館。
審計揪出三大缺失:管理資料不齊、定位模糊、財務無規劃
桃園市審計處在最新總決算報告中,直接點名新屋高中在收回場館後的應變作為不足,歸納出三大面向的缺失:
- 場館定位與營運模式欠缺整體規劃:校方收回後並未明確設定活動中心的服務對象與核心功能,究竟是以服務校內師生為主,還是要兼顧社區居民需求?定位模糊導致後續管理策略無所依循。
- 財務管理措施未建立:活動中心若要達成財務自給,必須有清楚的成本分析與收費機制,但審計報告指出校方在這方面的準備明顯不足,可能使場館長期依賴公務預算補貼。
- 委外資料保存不完整:廠商營運期間的財務報表、顧客使用數據、設備維修紀錄等關鍵資料,校方未能妥善保存。這不僅影響後續履約管理與風險辨識,更讓未來若要重新招商時,缺乏可供參考的營運基礎數據。
說白了,這不是單純「廠商做不好」的問題,而是公部門在促參案中常見的通病——簽約前樂觀評估,簽約後消極管理,解約後才發現手上根本沒有足夠的資訊來調整策略。
教育局提出四年優化計畫,但真正的考驗在後頭
針對審計糾正,桃園市教育局已提出初步改善方向,規劃在未來四年分階段優化活動中心設施。其中,溫水游泳池將再度委託專業民間機構營運,而籃球場、羽球場等其他空間則由新屋高中自行統籌運用與維護,希望在專業經營與校方使用之間取得平衡。同時,教育局也要求學校依檔案管理規定,強化營運與財務資料的保存。
這個「部分委外、部分自營」的折衷方案看似務實,但真正的考驗在於:游泳池的第二次招商,能否記取前次教訓?如果契約設計仍然沒有針對高額水電成本設計合理的分攤機制,如果沒有事先調查在地居民的實際使用需求與付費意願,那麼同樣的戲碼,恐怕只是換個廠商再演一次。
行動呼籲:監督公共建設不該止於剪綵那一刻
新屋高中的案例不是單一個案。台灣各地許多鄉鎮的公共運動場館、停車場、文創空間,都面臨類似的「建設容易、經營困難」困境。5.7億的建設經費來自納稅人,後續無論是委外或自營,營運績效都應該被公開檢視。
身為在地居民或使用者,你可以做的是:關注你所在區域的公共場館營運狀況,要求地方政府定期公布OT案的財務與使用數據。公共建設的價值不在剪綵那一刻的風光,而在於啟用後五年、十年,它是否真的被好好使用。如果連審計報告指出的基本問題都未被認真對待,下一次,我們可能要面對的就不只是提前解約,而是一座又一座華麗的蚊子館。
展望與影響
從新屋高中的經驗可以預見,未來地方政府在推動學校設施促參案時,將面臨更嚴格的公眾檢視。審計處此次的糾正報告,某種程度上也釋放出一個訊號:公部門不能再把OT案視為「甩鍋」給民間就沒事,而是要建立一套從招商評估、履約管理到退場機制的完整迴路。否則,類似的提前解約事件只會層出不窮,而每一次失敗,都在消耗民眾對公共建設的信心。
對新屋高中來說,眼前最迫切的是在四年的優化期內,確實盤點在地運動人口的實際需求,並趁著重新招商游泳池的契機,建立一套可長可久的財務與管理模式。如果連5.7億的場館都無法存活,我們又如何說服納稅人支持下一筆更大的公共建設預算?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新屋高中活動中心為什麼會提前解約?
因為委外廠商營運後發現,溫水游泳池與空調等設備維護成本過高,加上在地民眾付費使用意願有限,經營效益長期不如預期,因此在2024年11月主動提出提前終止契約,雙方協議於去年8月31日解約。
5.7億的活動中心現在由誰管理?
目前由新屋高中自行管理,今年1月重新對外開放。未來規劃溫水游泳池部分再度委外經營,其他場地如籃球場、羽球場與體適能健身區則由校方自行統籌運用與維護。
審計處點名了哪些管理缺失?
審計處指出三大缺失:場館定位與營運模式欠缺整體規劃、財務管理措施未建立、委外營運管理資料保存不完整。這些問題可能影響活動中心達成財務自給,也不利於未來重新招商或制定改善策略。
一般民眾可以使用新屋高中活動中心嗎?
可以。活動中心已於今年1月重新對外開放,提供游泳、籃球、羽球及體適能健身等設施與課程,歡迎在地居民付費使用。具體開放時間與收費標準可洽新屋高中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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