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最新報告,台中市受管制毒品犯定期尿液採驗到驗率連續三年未達八成,2023年至2025年分別僅有79.44%、69.26%及74.5%,換句話說,將近三成的管制人口根本沒去報到。這不是普通的行政疏失,而是一顆在路上隨時可能引爆的不定時炸彈。
市議員謝志忠在議會質詢時直接點出問題核心:今年1到7月台中市已取締毒駕1449件,不只超過去年的1095件,其中更造成34件交通事故,包含3件A1死亡事故。數字會說話,毒駕致死風險之高,已經不是「個案」兩個字能輕輕帶過。
近三成不到驗,背後藏的是什麼?
審計報告的數據攤開來看,其實透露了兩個層面的問題。第一個是行政執行面:通知發了、時間訂了,人就是不來。市警局長吳敬田坦言,多數未到驗者「不知去向」,只能靠過去留下的個資設法追查。這聽起來合理,但細想一下——如果連定期採驗都找不到人,警方又怎麼確保這些人沒有開車上路?
第二個問題更令人擔憂。複檢採驗的陽性比率從2021年的15%,到2023年已經攀升到18.84%。這代表即使有去報到的人,將近兩成仍然持續接觸或使用毒品。謝志忠說得很直接:「到驗率逐年偏低的情況下,未到驗者可能成為防制毒品及毒駕的漏洞。」這句話背後的意思是——那些沒來驗的人,繼續用藥的機率恐怕只高不低。
編輯觀點:這份數據其實揭露了一個長年被忽略的執法死角。毒駕和酒駕最大的不同在於,酒精在體內代謝得快,路檢攔查還能抓到現行犯;但毒品的代謝時間長短不一,而且很多毒品在血液中的殘留濃度與駕駛能力受損程度並非絕對正相關。換句話說,現在的制度設計還停留在「抓得到才算數」的思維,但如果將近三成的人根本不到驗,那這些統計數字再漂亮,也只是自我安慰。往後推演,真正的防治關鍵不只在於提高到驗率,更在於建立一套可以即時篩檢駕駛人精神狀態的機制——這不是靠警察挨家挨戶找人就能解決的事。
從數據看執行面的兩難
警方的說法並非沒有道理。吳敬田強調,針對未到驗者,已循規向地檢署聲請強制採驗,由員警帶同到場。聽起來程序完備,但執行上的人力成本極高。台中市列管的毒品犯有多少?如果三成需要強制帶人,光是一趟趟陪同採驗,就足以讓基層員警的勤務量吃不消。
更現實的問題是:強制採驗只能證明「這個人此刻有沒有用藥」,卻無法回答「他有沒有開車」。毒駕的危險在於行為當下,而非定期驗尿的那一瞬間。這也是為什麼謝志忠、黃守達、王立任、張玉嬿等議員聯合要求市府從「源頭阻絕」著手,而不是停留在事後追蹤的被動防線。
回頭看近三年的到驗率曲線——79.44%、69.26%、74.5%——其實並不是穩定惡化,但始終卡在七到八成的區間,意味著每五個管制人口就有一個人處於「失聯」狀態。這不是監管強度問題,而是整個追蹤體系的結構性瓶頸。
取締件數暴增,是績效還是警訊?
今年前七個月取締1449件毒駕,已經超過去年全年,乍看是執法績效亮眼。但搭配交通事故數據一起看,就會發現另一層解讀:取締量增加的同時,事故並未顯著下降。這代表路檢攔查確實抓到了更多人,但並沒有真正嚇阻毒駕行為的發生。
議員們的擔憂其來有自。A1死亡事故只要發生一起就夠讓人揪心,半年內出現三起涉及毒駕的死亡車禍,這已經不只是統計上的誤差範圍。如果將近三成的管制人口根本沒在監控網絡內,那檯面上的數據再怎麼美化,也無法反映真實的路面風險。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2023年複驗陽性率18.84%這個數字也很關鍵。它告訴我們,即使在監管中的個案,仍有將近兩成持續用藥。如果再把未到驗的三成納入推估,實際仍在接觸毒品的人數比例,恐怕遠比官方數字來得驚人。
數據背後的啟示
這份審計報告點出的不只是台中市的問題,而是全台灣毒品防治體系的縮影。到驗率卡在七成、陽性率不降反升、毒駕事故持續發生——三個指標指向同一個結論:現行的定期採驗制度,已經無法應付毒駕防治的現實需求。
強制採驗的聲請和執行固然是必要手段,但如果根本找不到人,再多的法律授權也只是紙上作業。市警局長承諾會加強查緝,但「加強」兩個字背後需要的是具體的資源配置和跨機關協作,而非僅靠警察單兵作戰。
從更宏觀的角度看,毒駕防治必須跳脫「驗尿抓人」的思維框架。如何在路檢階段快速篩檢駕駛精神狀態、如何建立更即時的毒品使用通報機制、如何讓醫療體系介入輔導而非僅靠司法約束——這些都是比「提高到驗率」更根本的命題。否則,每年七成出頭的到驗率、一成八的陽性率,只會繼續在報告書裡循環出現,而路面上的風險依然存在。
當三成管制人口從系統中消失,他們不會憑空蒸發——只是從統計報表上離開,然後可能坐在你隔壁車道的駕駛座上。這不是數據的瑕疵,而是每一条馬路上都正在發生的事。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台中市毒駕取締件數為何大幅增加?
今年1至7月已取締1449件,超過去年全年1095件,主因為警方加強路檢攔查頻率,但同時也反映毒駕行為並未顯著減少。
未到驗的管制毒品犯會受到什麼處置?
警方會依規向地檢署聲請強制採驗,由員警帶同到場採驗,並持續透過過去查獲的個資設法查緝到案。
一般民眾如何注意毒駕風險?
留意道路上蛇行、忽快忽慢等異常駕駛行為,保持安全距離,如發現可疑車輛可記錄車號及地點通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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