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舌歌手楊舒雅去年一句「合法的飯你不要嗎」,意外讓自己成為文化補助議題的風暴中心。如今,她選擇把帳本攤開來。
2026年8月28日,楊舒雅針對近期親藍粉專指控她以「民進黨立委助理」身分獲得文化部115年流行音樂製作補助70萬元一事,逐一回應。她強調,這不僅是她第一次申請補助,而且「沒有任何一毛錢會進到我的口袋」。
70萬很多嗎?對一個想做出完整專輯的音樂人來說,答案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楊舒雅算了一筆帳:一首歌的製作費至少十萬元,編曲、錄音、混音、母帶後期、製作人費用,每個環節都是兩三萬元起跳。一張十二首歌的專輯,基本盤就要一百二十萬。「我拿到的七十萬,大約僅能負擔七首歌的基本製作費。其餘部分,以及MV與行銷等所有『音樂製作』以外的環節,我仍然需要另外籌錢。」
「要飯說」從頭到尾都是陳玉珍的話
時間拉回2025年初,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刪除公視二十三億預算,對文化界喊出「丟掉那隻要飯的碗」。一個月後,楊舒雅受訪時反問「合法的飯你不要嗎」,這句話從此跟著她到現在。
「那是把陳玉珍委員扣在整個文化界頭上的飯碗撿起來丟回去。」楊舒雅在聲明中如此解釋。她強調,「要飯說」從一開始就是陳玉珍的話語,不是她對自己的描述。話說回來,一句反諷在政治攻防中被無限放大,反而模糊了原本該被討論的制度問題——這筆補助到底是怎麼審的?誰拿到了?合理嗎?
不是「綠友友」特權,88組藝人共同競爭
楊舒雅指出,今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共有八十八組藝人與團體獲得補助,她只是其中之一。創作新聲類今年共三十案,其中二十七案都拿到七十萬上限,顯見這是標準額度而非特殊待遇。
針對外界質疑她的「立委助理」身分,她回應:本人已於2026年2月離開立委助理一職,申請期間不具公職身分(事實上,立委助理本來就不是公務人員)。她在職期間未經手流行音樂相關業務,與評審亦無私交。評選由九位音樂產業具公信力之評審共同審查,「非任何單一申請人,亦非單一評審能左右」。
有趣的是,楊舒雅直接點破外界常見的三大迷思。第一,拿補助不等於「政治輸誠」——本屆獲補助的八十八組藝人中,絕大多數作品找不到與政治的關聯。第二,補助金依法檢具單據核銷,不得用於本人,所以不是「靠補助生存」。第三,補助與獨立精神不衝突——真正會對內容下指導棋的是商業合約,不是這筆需要逐筆核銷的製作費。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楊舒雅這次的回應其實戳破了兩個長期被政治口水淹沒的盲點。第一,七十萬在流行音樂製作市場上真的不算大錢——一張專輯動輒上百萬,這筆補助連全額製作費都不夠。第二,補助制度的核心問題從來不是「誰拿了」,而是「台灣的音樂市場規模能否支撐創作者用作品養活自己」。如果我們的討論只停留在「要不要給錢」,卻不去面對串流平台分潤、演出場地、聽眾付費意願這些結構性困境,那不管換誰執政,同樣的爭議只會年復一年重演。楊舒雅至少做對了一件事:把帳算給大家看。
商業合約的限制 vs. 政府補助的行政流程,她選了後者
楊舒雅在聲明中談到一個很少被公開討論的抉擇:錢從哪裡來,決定了創作自由的界線。
她直言,有些唱片公司的合約裡明確寫著「不允許表達政治立場」,對她來說,最不能犧牲的是內容跟表達,「所以商業公司肯定不在我的考慮,他們也不會考慮我」。相對之下,政府補助案雖然行政流程繁瑣,但至少在民主台灣,政府不能干預創作內容——「這不是戒嚴時期,也不是共產國家」。
這句話反過來看,其實點出了一個諷刺的現實:批評政府補助的人,往往同時是對商業資本干預創作保持沉默的人。你願意讓資本家決定你能唱什麼,卻不願意讓納稅人共同支持多元聲音?這個問題,值得想兩秒。
「我現在唯一的身分,就是普通台灣公民」
楊舒雅在聲明的最後一段話,語氣平靜但立場清楚。她說自己的前老闆是「立委本人」,不是「民進黨」,離職後唯一的身份就是普通台灣公民。她還反問那些指控者:「如果你所謂的『民營黨』是指黨部,那我真的跟黨部沒半點關係。如果你是指政府,那麼政黨不等於政府行政體系。我的前工作在立法院是民意機關,也不等於政府。」
說真的,這種層層釐清其實反映出一個更深的問題:在當前的政治氛圍下,任何藝文補助都很難不被貼上政治標籤。但楊舒雅選擇用最不浪漫的方式回應——拿出數字、列出流程、攤開合約。她沒有辦法證明「某件事沒有發生過」,但她把可以查證的全部攤在陽光下。
補助是公共資源,需要被監督,也需要被理解。這篇聲明或許不會說服每個人,但至少提供了一個討論的起點——不是用標籤,而是用數字。
如果你也關心台灣的音樂創作者到底怎麼生存、政府的補助機制是否合理,不妨先去看看文化部公布的補助名單與審查標準。資訊就在那裡,只是很少人真的點開過。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ETtoday新聞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楊舒雅拿到的70萬補助到底能不能放進自己口袋?
不能。依補助契約與核銷規定,補助金不得用於本人,必須全數用於工作人員,且須檢具單據逐筆核銷。
楊舒雅申請補助時還是立委助理嗎?
不是。她已於2026年2月離職,而補助申請期間她不具公職身分,無涉利益迴避問題。
70萬在音樂製作上算很多嗎?
不算。一首歌的基本製作費約10萬元(含編曲、錄音、混音、母帶後期、製作人),70萬大約僅能負擔7首歌的製作,不含MV與行銷費用。
「要飯說」到底是誰講的?
「丟掉那隻要飯的碗」是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2025年初提案刪除公視預算時對文化界的喊話,楊舒雅一個月後受訪時反問「合法的飯你不要嗎」是在回應這句話。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