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資1.72億元公帑的苗栗市全民運動館,還沒正式營運,已經先炸出一連串爭議。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與前市長參選人林月琴聯手召開記者會,質疑這座中央與地方聯手打造的公共場館,從招標到履約階段接連出現「規格不一」的狀況,特定廠商得標後履約面積大減近38%,每年固定權利金也從300萬元下修至260萬元。林月琴更直言,余文忠不該把市民當成塑膠,面對質疑只會「問A答B」,態度跟蔣萬安如出一轍。
公帑蓋的運動館,市民卻得綁約才能用?
先來看這筆帳是怎麼算的。這座全民運動館的前身是市公所公有停車場,由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補助1億元、苗栗縣政府補助2,000萬元,再加上苗栗市公所自籌5,200萬元,總經費1.72億元全數來自納稅錢。吳崢在記者會上點出一個很直接的矛盾:既然是全民運動館,市民使用卻得跟業者綁定長約,沒辦法像六都的運動中心那樣,花個50元就能隨到隨用。他進一步指出,市公所與業者簽訂的9年營運合約中,只有前2年有里鄰義務回饋,剩下的7年,在地權益等於直接被放生。
這就好比社區大樓的健身房,明明是住戶公費建置的,管理權卻交給外部業者,然後住戶還得買課程才能進去。你說這合理嗎?
履約面積少38%,權利金也跟著縮水
林月琴把矛頭指向更細節的工程變更。她在記者會上質疑,特定業者獲選為優勝廠商後,原定招標範圍內的羽球館突然改由市公所自行經營,這一刀砍下去,業者履約面積直接縮水近38%。更妙的是,每年固定權利金也從300萬元跟著降到260萬元。換句話說,廠商少經營一塊面積,權利金少繳一點,看似合理,但問題是——其他參與投標的廠商,當初可是用原本的條件在競爭的。為什麼得標後可以回頭改條件?這扇門一開,其他沒得標的廠商心裡會怎麼想?
林月琴的質疑很直接:余文忠是苗栗市長,不是特定業者的營運長。用公帑蓋的場館,合約內容卻處處向得標廠商傾斜,甚至還有一筆市公所每年編列100萬元購買運動券的約定,9年下來就是900萬元。這筆錢到底誰提的?誰同意的?誰核定的?目前為止,市公所沒有給出明確答案。
「余友友」標案爭議不是第一次
林月琴加碼爆料,這不是苗栗市第一次出現「余友友」得標的爭議。她指出,余文忠擔任市長兩年多來,多項標案陸續被質疑與市長關係密切的特定人士取得。這說法雖然還沒有具體名單佐證,但林月琴強調,她會將相關資料送交調查局,釐清是否有公帑私人化的問題。話說回來,這年頭地方小型工程標案被質疑「內定」不是新聞,但牽涉到1.72億的全民運動館,層級完全不同,後續效應恐怕不是「一切合法」四個字就能交代的。
編輯觀點
從產業面來看,公共場館委外經營在台灣不是新鮮事,從台北大巨蛋到各縣市運動中心,BOT、OT案都曾經歷過類似質疑。但苗栗這個案子的爭議點在於「先射箭再畫靶」的嫌疑太濃——得標廠商才剛出線,履約條件就跟著改,這在政府採購實務上不是不能調整,但調整的理由、程序正義、以及對其他投標者的公平性,必須經得起檢驗。余文忠如果拿不出完整的招標、評選、議價與簽核紀錄,只會用「公開透明」四個字來迴避,那市民會怎麼想?恐怕不只是「問A答B」而已,而是把市民的信任當成消耗品在用。
市長不回應,林月琴批「蔣萬安兄弟」
面對這些質疑,苗栗市長余文忠截至目前為止沒有進一步回應,僅以「一切合法、公開透明」簡單帶過。這種「有問不答」的應對方式,讓林月琴忍不住開酸,說余文忠跟台北市長蔣萬安根本是「一脈相承」的兄弟檔,遇到爭議就是同一個套路——要市民相信卻拿不出資料、說不清楚問題。她呼籲余文忠別再閃躲,應該完整公開所有相關文件,包括羽球館為何退出履約範圍、其他廠商是否獲得相同機會,以及那筆每年100萬元的運動券到底是誰的主意。
說真的,公共建設的爭議從來不怕被檢視,怕的是被檢視的時候,手上拿不出足夠的資料來堵住別人的嘴。
後續觀察:調查局接案,政治效應才正要發酵
林月琴已表態將把資料送交調查局,這意味著本案將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短時間內不會有結果。但對余文忠來說,真正的考驗或許不在法院,而是在市民的觀感——公共資源是否被「類私人化」的疑慮,一旦被種下,就很難拔除。尤其2026年地方選舉將至,這座1.72億的運動館爭議,很可能成為苗栗市政攻防的關鍵戰場。市民可以再觀察的是:市公所接下來會不會主動公開更多合約細節?還是繼續用「一切合法」四個字,一路撐到選舉?
📌 行動呼籲:身為苗栗市民或關心公共建設的你,有權利要求市公所公開全民運動館的完整招標與議價紀錄。不妨透過市公所官網的「市長信箱」或「1999」市民熱線,表達你對合約公平性的關注。公共建設的品質,不是靠「相信」兩個字來保證的,而是靠每一位市民的監督。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ETtoday新聞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的總經費是多少?資金來源為何?
總經費為1.72億元,來源包括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補助1億元、苗栗縣政府補助2,000萬元、苗栗市公所自籌5,200萬元。
為什麼林月琴質疑這件標案涉及圖利?
因為特定廠商得標後,履約面積減少近38%、每年權利金從300萬元降為260萬元,且羽球館改由市公所自行經營,她質疑為何得標後可以改變招標條件,形同變相圖利得標業者。
余文忠市長對此事的回應是什麼?
目前余文忠僅以「一切合法、公開透明」簡短回應,未針對具體質疑提出完整說明或公開相關文件。
這件事後續會有什麼發展?
林月琴已表示會將資料送交調查局調查,釐清是否涉及將公帑私人化等問題。建議市民持續關注市公所是否主動公開完整招標與合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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