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數字:資本額僅1億餘元的兩家公司,超額發行高達13億元的私募公司債,吸金數十億,全台逾400個家庭受害,單一投資人損失高達1,500萬元。
「相信政府政策卻遭詐騙」,這句話從受害人口中說出來,格外諷刺。兆基集團前董事長李建成利用「趙姬投資」及「寄居蟹管理顧問」,以「包租代管為國家政策獲利豐厚、預計2027年上市」為廣告號召發行公司債,吸引因社宅業務接觸兆基的房東、民眾、甚至員工加入投資。結果呢?資金被挪去買豪車、洗錢至柬埔寨,留下數萬房東與房客的合約失效,還有一群求償無門的受害者。
📊 數據總覽
這場風暴的規模,從數字就能感受其荒謬:
- 吸金總額:數十億元,受害者遍及全台
- 單一最大損失:1,500萬元,對一般家庭來說是毀滅性的打擊
- 兩家公司資本額合計:1億餘元,卻發行13億元私募公司債
- 受影響服務案件:6,688件,其中約八成已啟動轉換作業
- 國家每年補助兆基:約20億元,來自社宅包租代管政策
- 受害家庭:逾400個,自救會代表全台受害者出面陳情
這些數字背後是一個殘酷的事實:一家年拿國家20億補助的包租代管龍頭,其前董事長竟能利用政策光環,打造出一場長期的吸金騙局。而當騙局爆破時,主管機關的反應卻是——切割、撇清、玩文字遊戲。
國家背書如何變成詐騙的保護傘?
兆基不是路邊的非法吸金公司。它是社宅包租代管的龍頭業者,是國家住都中心的長期合作夥伴,甚至國發基金還持股約百分之二。這些「認證標章」對一般民眾來說,就是一種無聲的擔保:「這家公司是政府認可的,應該沒問題吧?」
受害者林先生的遭遇就是典型:民眾因信任兆基集團要投資政府包租代管標案,投入畢生積蓄,業者以「政府撥款慢需周轉」為由誘騙購買公司債。說真的,這種話術能成功,不就是因為背後有「國家政策」四個字在撐腰嗎?
立委陳昭姿點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國發基金的參與,無疑是為不法企業撐起「保護傘」。當初到底怎麼評估的?民眾正是因為信賴政府投資才慘遭欺騙,怎麼能以持股比例微小來推卸責任?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起事件暴露的不只是單一公司的治理問題,而是整個包租代管產業的結構性漏洞。兆基之所以能打著政策名義吸金,是因為社宅包租代管業務本身具有「政策特許」的性質——業者入場有門檻、營運有補助、品牌有政府背書。當這種特許光環被不當轉嫁到私募公司債的銷售上,等於是將政府的公信力「貨幣化」。換句話說,住都中心這些年對兆基的得獎表揚、合作背書,統統變成了李建成對外募資的籌碼。如果主管機關不能建立「業務特許」與「財務行為」之間的防火牆,同樣的悲劇絕對會再發生。
13億公司債是怎麼發出來的?法規漏洞比想像中大
自救會代表謝先生的揭露讓人觸目驚心:兩家公司資本額合計僅1億餘元,卻超額發行高達13億元的私募公司債,還透過「同日發行多檔」來規避每檔35人的上限。這是什麼概念?等於用一台小貨車的載重去運一艘貨輪的貨物,不出事才怪。
問題的根源在於民國107年《公司法》修法。當時行政院提案放寬籌資限制,允許公司以35人為上限進行私募,只需向金管會「報備」,沒有「核可」程序。立委陳昭姿一查發現,正是這個放寬導致現在非公開私募公司債連環爆。說句不好聽的,政府自己修法開了後門,現在出事卻要民眾自己負責?
自救會代表黃先生更補充了一個讓人心寒的細節:許多受害者是生平第一次進警局報案,卻遭警方以「民事糾紛」為由推諉,造成二次傷害。投資失敗是民事,但用國家政策當幌子、發行超額公司債、挪用資金洗錢至海外,這分明是刑事詐欺,怎麼能混為一談?
「花」式官腔:道歉是為了讓大家好過一點?
如果說李建成是這場騙局的首謀,那協調會上住都中心董事長花敬群的表現,大概就是「切割藝術」的現場教學。
花敬群一方面承認自己跟李建成「是朋友」,另一方面對「關係匪淺」四個字急得跳腳,直呼這種定義「不道德」。但他最經典的演出,是那段「道歉」——「如果說我有責任,那我願意跟大家道歉,如果大家覺得我的道歉會讓大家好過一點,那我會願意跟大家道歉。」
等一下,這是在道歉,還是在施捨情緒價值?當立委邱慧洳追問他到底為了什麼道歉,花敬群又不願正面回應,說願意道歉只是因為大家「心情上的需要」。這種把道歉當成「情緒安撫」的態度,完全看不到一名承接國家社會住宅政策執行者的檢討與擔當。
更離譜的是違約金爭議。當自救會民眾反映轉銜時被要求收違約金,花敬群原本霸氣承諾「我幫你處理」,但當民眾黨團要把這個承諾列入文字紀錄,他竟然爆氣說要收回承諾,還嗆「這種事情不要大放送,不要搞小動作」。陳昭姿當場拿出住都中心8/10的新聞稿,上面白紙黑字寫著「兆基屋管若有屋主因財務風波心存疑慮而希望解約,應儘量配合民眾需求」。結果花敬群怎麼回?「只是呼籲、不是要求」。
陳昭姿委員那句話說得真對:「Be a man,要有擔當。」一個國家級住宅政策的執行機構董座,面對數百個破碎的家庭,態度卻是這樣,人民對政府的信賴,就是被這種「呼籲不等於要求」的文字遊戲一點一滴磨光的。
數據告訴我們什麼?
這場風暴揭露了三個殘酷的現實:
第一,政策光環不等於財務安全。兆基年拿20億補助、得獎無數,但這些「認證」跟它的公司債償付能力一點關係都沒有。民眾誤把「政策合作夥伴」當成「財務穩健保證」,這個認知落差,代價是數千萬的退休金和育兒費。
第二,現行監理機制形同虛設。私募公司債只需報備不需核可、資本額1億可發行13億債券、單一公司出事不影響其他關聯企業的業務承接——這些漏洞串聯起來,就是一個讓有心人上下其手的完美通道。金管會、經濟部、住都中心,誰在真正把關?
第三,政府的事後處理比事前監管更令人失望。從花敬群在協調會上的表現來看,住都中心的優先順序似乎是:先切割、再卸責、最後才「呼籲」業者配合。但對那些已經血本無歸的受害者來說,他們需要的不是「心情上的道歉」,而是具體的求償協助和制度性的改革。
協調會最後做出結論,要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與住都中心在一個月內建立資金監理與重大異常通報機制,並啟動政風調查。但說真的,一個月的時間,能補上這些年來累積的制度漏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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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兆基包租代管詐騙案中,受害者該如何求償?
受害者應先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三聯單,同時聯繫「兆基案受害家屬自救會」整合集體訴訟資源。民眾黨團已要求政府成立單一窗口專責協助受害者,建議持續關注內政部與住都中心後續公告的求償機制。
包租代管業者發行公司債是否合法?政府為何沒有監管?
民國107年《公司法》修法後,非公開發行公司得以35人為上限進行私募公司債,僅需向金管會「報備」而無需「核可」。兆基案正是利用此漏洞,透過同日發行多檔公司債來規避人數上限,超額募集13億元。目前立委已要求一個月內建立資金監理與異常通報機制。
如果我是兆基包租代管的房東或房客,合約該怎麼辦?
住都中心表示,寄居蟹公司名下共6,688個服務案件中,約八成房東已同意轉移至其他合格業者並啟動換約,其餘兩成正持續確認中,目標在兩到三週內完成絕大多數案件的轉銜。若有轉換問題可洽住都中心服務窗口,若被要求支付違約金,可依據住都中心8月10日新聞稿向主管機關反映。
國發基金有投資兆基,政府難道不用負責嗎?
國發基金持有兆基約百分之二的股份,但國發基金管理會表示當初投資案經四大會計師查核,涉案前董事長的行為屬財報外的個人違法行為。然而立委批評國發基金的參與等於為兆基提供了「保護傘」,民眾正是因信賴政府投資才受騙,政府不能以持股比例微小來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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