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最新公告的114年度數據,中油公司竟有兩個單位在庇護工場產品採購上執行率掛零,合計未購買金額約143萬元。這個數字,對比中油自行公布的1,475萬元總採購額,呈現出一個荒謬的對比——一邊強調「已達標且優於法定比例」,另一邊卻被官方平台記錄為「未達標」。問題來了,我們該相信企業的自我表述,還是中央公告的客觀數據?這不僅是數字對不上的問題,更牽涉到《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第69條在公營事業身上到底還管不管用。
從1475萬到143萬:兩種數據的距離有多遠?
先看中油的說法。中油對外表示,114年共採購約1,475萬元庇護工場與社福團體產品,占當年優先採購特定品項決算金額(約5,205萬元)的比率超過28%,不僅達標,還遠高於法定10%的門檻。從這個角度看,中油的表現不僅及格,甚至稱得上模範生。
但翁曉玲委員抓出的數據,來自「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的官方公告。該平台列出114年度未達法定比率的義務採購單位共6個,中油有兩個單位名列其中,執行率0%,合計未採購金額約143萬元。換句話說,中油整體達標,不代表每個事業部都達標——這就像全班平均及格,卻有兩個學生繳了白卷。
根據《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第69條,公營事業應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生產的商品與服務,且比例不得低於10%。法條寫的是「應」,不是「得」,在法律用語上屬於強制規定。但從平台的清冊來看,顯然不是每個單位都把這條法規當一回事。
從產業面來看,這個爭議的核心不是1,475萬和143萬的數字差距,而是「總公司達標」與「各單位依法辦理」之間的結構性脫節。中油作為國內龍頭能源企業,年營收破兆,如果連內部各單位的採購合規都無法統一管理,其他中小型企業又怎麼願意跟進?說得更直白一點,這件事不是算術問題,是管理問題,更是態度問題。
誰在說謊?其實雙方都沒錯,只是看問題的角度不同
仔細拆解就會發現,翁曉玲和中油之間的矛盾,其實是統計母體不同造成的認知落差。中油看的是「全公司總額」,翁曉玲看的是「個別單位是否達標」。兩者都引用官方數據,卻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
根據「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的公告,114年度未達標的義務採購單位共計6個,中油占了其中2個名額。這代表什麼?代表中油內部至少有兩個單位在該年度完全沒有向庇護工場下單,合計143萬元的採購缺口就這樣憑空消失。對照中油整體1,475萬元的採購成績,143萬不過是十分之一,但對依賴這些訂單的庇護工場來說,每一筆都是真實的收入與工作機會。
這不是中油第一次面對這類質疑。事實上,公營事業的優先採購執行率歷年來都受到立法院關注,只是過去多數焦點放在「整體達成率」,鮮少有人一層一層撥開,去看各事業單位的個別表現。翁曉玲這次的做法,等於把遮羞布掀開,讓大家看到平均數字底下藏著的死角。
庇護工場不是企業社會責任的裝飾品
說到底,優先採購制度的設計,從來就不是為了給企業一個「做公益」的選項,而是強制性的社會責任。根據勞動部統計,全台庇護工場每年提供的就業機會,支撐著數千名身心障礙者的生計。這些工場的訂單來源高度依賴公部門與公營事業的採購,一旦訂單不穩定,直接影響的就是弱勢族群的收入與尊嚴。
翁曉玲在回應中強調,中油應該「虛心檢討,督促所有單位都符合身障法規定」,同時「去年沒執行部分,期許今年加碼執行」。這段話聽起來像政治語言,但背後其實有一個合理的邏輯——143萬的缺口不是天文數字,對年營收破兆的中油來說更是九牛一毛,但這個缺口的存在本身就具有象徵意義。連公營事業內部都無法落實法定採購比例,我們又如何期待民間企業主動跟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翁曉玲對總統府編列的3,000萬元提案刪除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導致原定向37家庇護工場採購1.5萬盒中秋禮盒的計畫無法履行,這件事情近期引發的爭議還沒平息,現在她又點名中油的採購缺失。兩件事放在一起看,不難發現她對社福採購的監督火力確實集中,但外界對她的質疑也同樣尖銳——刪除總統府預算導致庇護工場訂單流失的同時,又要求中油加碼採購,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矛盾?
換個角度想,翁曉玲的論述其實有她的一致性:她認為政府的每一筆錢都應該花在刀口上,總統府的禮盒採購可以刪,但法律明定的庇護工場優先採購不能少。這個邏輯不是沒有道理,但問題在於,當你砍掉一個採購案的同時,又要求另一個單位加碼,最終的淨效果對庇護工場來說是加分還是減分,恐怕需要更精確的數字來驗證。更重要的是,公營事業的優先採購不該建立在立委點名後的「加碼表演」上,而應該是制度化的常態運作。
數字背後的制度漏洞:誰來監督公營事業的採購合規?
從「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的清冊來看,114年度未達標的單位有6個,中油就占了2個。這表示問題不是個案,而是系統性的監督失靈。現行的優先採購制度雖然有平台揭露數據,但對於未達標的單位缺乏有效的課責機制——罰則在哪裡?改善期限是多久?主管機關有沒有追蹤覆核的權力?這些問題在現行法規中都沒有明確的答案。
根據《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第69條,違反優先採購規定的後果,僅有「由各級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的軟性約束,缺乏實質處罰手段。這條法律在設計之初或許期待公營事業會主動配合,但從數據來看,現實顯然不是這麼一回事。當法律沒有牙齒,被監督者自然有恃無恐。
中油今年(115年)仍然編列預算購買庇護工場產品,這一點值得肯定,但如果各事業單位仍然維持「總公司達標就好,我沒差」的心態,那麼每年還是會有單位掛蛋,還是會有143萬的缺口在平台公告上赤裸裸地陳列。翁曉玲要求中油「今年加碼執行」,用意或許就在這裡——與其追究過去,不如要求未來做得更好。
數據背後的啟示
這起爭議告訴我們三件事。第一,平均數字的迷思——當我們只看「整體達成率」時,很容易忽略個別單位的失能。中油整體28%的漂亮成績單,遮不住兩個單位掛零的事實。第二,法律的強制力不足——《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第69條的規定缺乏有效的監督與罰則,導致公營事業的配合程度參差不齊。第三,政治監督的雙面性——翁曉玲同時身兼預算刪減者與社福監督者,她的質疑並非沒有道理,但社會更有理由要求她對自己的預算提案負起連帶責任。
對一般民眾來說,這143萬的數字或許遙遠,但背後代表的是身心障礙者能否穩定就業、庇護工場能否永續經營的真實問題。當公營事業帶頭不守法,我們又如何期待民間企業把「優先採購」當一回事?中油今年的預算既然已經編列,下一步的關鍵就不是金額多寡,而是如何確保每一個事業單位都確實執行。這件事,勞動部、經濟部和中油董事會都責無旁貸。
如果往後推演,這起事件的真正價值不在於追究中油過去的143萬缺口,而在於它開啟了一個更根本的提問:台灣的優先採購制度是否需要全面翻修?從平台數據的揭露透明度、未達標單位的課責機制、到跨部會的稽核權限,現行制度至少有十個以上的漏洞可以補強。與其每年讓立委點名、讓企業澄清、讓數字在媒體上打架,不如趁這次爭議,把這條已經實施超過十年的制度重新盤點一遍。這才是對身心障礙者最實際的交代。
【行動呼籲】 下一次當你看到「優先採購」這四個字,請不要只把它當作政府的行政術語。打開「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你可以親眼看到哪些單位達標、哪些單位還在擺爛。用你的關注力,讓這些數據不再只是冰冷的數字,而是推動制度進步的真實力量。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ETtoday新聞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中油114年庇護工場採購執行率真的是0%嗎?
不是全公司都0%。中油整體採購約1,475萬元、達成率約28%,但旗下有兩個單位在「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上顯示執行率0%,合計未採購約143萬元,這是翁曉玲委員點出的問題核心。
《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第69條規定的採購比例是多少?
該法條規定公營事業應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生產的商品與服務,比例不得低於10%。中油整體達成率約28%已超過法定標準,但個別單位未達標仍屬違規。
翁曉玲對總統府預算的刪減和這次中油爭議有什麼關聯?
翁曉玲日前提案刪除總統府3,000萬元預算中的1,0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導致原定向37家庇護工場採購1.5萬盒中秋禮盒的計畫無法履行。她同時又點名中油採購缺失,外界質疑其對社福採購的立場不一致。
一般民眾可以查詢哪些單位有優先採購?
可以上「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查詢各義務採購單位的執行狀況,平台會公告每年度的採購金額、達成比例以及未達標單位清冊,資料完全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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