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8日,廣東揭陽,四名未滿14歲的小學男童以鐵絲勒頸拖行、木棍毆打、潑灑汽油焚燒方式,殘忍虐殺母犬「旺旺」及三隻幼犬。全程拍攝並上傳至網路群組後外流,引發中國近年罕見的大規模公憤。
表象:公憤與同情
這起事件迅速在網路上蔓延,四名未成年男童的可能姓名與照片在網路轉傳,公眾人物也積極表態。中國演員杜江透過抖音呼籲立法的影片三度被下架,台灣旅中藝人陳喬恩微博發文亦遭刪除,香港演員馬浚偉、袁文傑亦公開表示呼籲中國應立法,儘管香港本身早有動物保護法。
中國美妝品牌在商場投放「抵制虐待動物,堅持有法可依」廣告,開始了企業表態先例。網友集資在旺角買下廣告牆,銅鑼灣出現手寫立牌。台灣也出現零星小規模的個人紀念行動,數名不願具名的台灣人分別購買了士林夜市、101大樓附近的廣告牆,呼籲正視此一事件。
真相:法律空白與道德真空
這一切的憤怒和同情,背後卻是一個令人不安的真相:中國目前並沒有防止動物受到虐待的法規。根據德國《民法典》§90a,動物不是物(Sache),但在中國,無主的狗在法律體系中不過是「沒有所有人的物品」,無論用什麼方式予以殘酷的破壞,都不犯任何一條法。
因此,儘管哀悼「旺旺」的中港台網友嚴重激憤於「未成年人犯罪不受制裁」以及「矯治制度的不足」,但他們一開始就搞錯了重點。這根本與這些男童的年紀沒有關聯——他們不管幾歲,殺害一條無主的狗,在現行中國的法律制度中,都不違法。
各方角力:政府與民意的博弈
廣東地方政府的動作其實很快,事發兩天後,6月30日新亨鎮政府就已通報,教育部門表示會加強學生教育,督促家長落實監護責任,四名涉事人「均已送專門學校教育」。然而,當後續有中國網友質疑當地根本不存在所謂「專門學校」,懷疑涉案孩童並未被懲處,而地方政府沉默不予回應,事情變成了卡夫卡式的連環荒謬。
民眾要求政府針對「根本不觸犯該國任何法規的行為」對未成年人施加懲罰,政府疑似虛構了一種「不存在的懲罰方式」來滿足民眾的憤怒,民眾指出這種懲罰根本不存在,政府不回應,於是民众無視人權到處轉傳未成年人的個人資訊,政府再警告民眾不可以施予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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