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無人載具技術的快速演進,台翔航太公司代理總經理呂宜諠提出,國軍採購制度必須因應技術及戰場變化,以「任務能力規格」取代「傳統品項規格」進行招標,並建立第一線操作部隊的常態回饋機制。這不僅能提升國軍的戰力,也能促進國內無人載具產業的發展。
任務能力規格:提升採購效率與靈活性
傳統的採購制度往往綁定單一品項規格,這在技術快速變化的今天顯得過於僵化。呂宜諠認為,國軍應明確提出所需的任務能力、性能指標及作戰情境,允許廠商在履約期間內依技術演進迭代升級。這樣的做法可以避免簽約當下的規格,到了交付時已經落後現行技術一至兩代。
此外,呂宜諠建議,國軍應建立第一線操作部隊的常態回饋機制,讓戰場需求直接進入下一輪產品規格。這是俄烏戰場經驗中,無人載具戰力得以持續領先的最關鍵一環。
快速籌獲架構:縮短採購時程
為了縮短無人載具的籌獲時程,呂宜諠提出參考美國實務作法,以「合格供應商名單與框架協議」採購機制,資格審查一次到位,之後依作戰需求隨時下單為主軸。這種模式可以將單案載具籌獲時程由「年」縮短為「月」。
同時,呂宜諠建議採取分批滾動式採購,並搭配戰備庫存輪替,對於軟體及韌體的升級改採認證制,不必整案重驗,確保部隊手上的裝備始終是最新版本。
測試法規與場域:完善基礎建設
無人載具的迭代速度最終取決於測試驗證的速度。呂宜諠指出,測試驗證的速度則取決於法規、場域與頻譜三項基礎建設是否完備。目前四個版本草案中,洪毓祥委員已就超視距飛行、測試場域劃設、頻譜資源規劃建立制度架構;國民黨團版本也明定一年內設置至少3處軍民共用測試場域(含抗干擾測試),方向均值得肯定與支持。
然而,這些版本尚未觸及到測試法規、場域與頻譜等制度問題。站在產業實務立場,呂宜諠建議明定反制無人載具系統的測試法源,指定常設海域之試飛走廊,並就超視距飛行(Beyond Visual Line of Sight,BVLOS)與試驗頻率核配來訂定處理時效。
從產業面來看,無人載具的快速迭代和高效採購制度是國家安全的重要支撐。透過任務能力規格和常態回饋機制,國軍可以更靈活地應對戰場需求,同時帶動國內無人載具產業的技術進步。這是一舉兩得的好策略。
展望與影響
隨著無人載具技術的不斷進步,未來的戰場將更加複雜多變。國軍若能及時調整採購制度,不僅可以提升自身戰力,還能促進國內相關產業的發展。呂宜諠提出的建議,若能落實,將對台灣的國防和科技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讀者不妨思考:在無人載具的快速演進中,台灣如何通過制度創新,保持技術領先和戰略主動?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任務能力規格」?
任務能力規格是指在採購過程中,國軍明確提出所需的任務能力、性能指標及作戰情境,而不是綁定單一品項規格。這樣可以允許廠商在履約期間內依技術演進迭代升級。
為什麼需要建立第一線操作部隊的常態回饋機制?
建立第一線操作部隊的常態回饋機制可以讓戰場需求直接進入下一輪產品規格,這在俄烏戰場經驗中被證明是無人載具戰力得以持續領先的關鍵一環。
如何縮短無人載具的籌獲時程?
通過參考美國實務作法,以「合格供應商名單與框架協議」採購機制,資格審查一次到位,之後依作戰需求隨時下單,可以將單案載具籌獲時程由「年」縮短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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